近日,铜山县徐庄镇王桥村村民陶某代表12名村民,将两面锦旗送到铜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民一庭庭长手中,感谢法官悉心调解,成功为其追回该村村委会拖欠了14年的集资款项合计45250元。

 

1996年,徐庄镇王桥村为筹集豆奶粉厂建设集资,向陶某等12名村民借款4万元,并约定了利息。但因厂子经营亏损,村里经济效益也不好,至今没有本息未付。12名村民多次找村委会索要并向镇政府反映,但一直没有妥善解决。

 

201072512名村民将村委会诉至法院,索要借款本息合计10万余元。立案庭法官在审查此案时,考虑到这批案件群体性强、当事人双方矛盾较深,调解处理较为妥当,遂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对双方当事人明理释法。但最终因双方意见差距过大,案件转至民一庭。民一庭法官仍然不放弃调解的努力,说服双方当事人既要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村委会的实际状况。经过贯穿诉前、审前、审中、审后的全程调解,村委会终于表示克服困难,在明年331日前返还村民集资款,陶某等12名村民则考虑村委会的实际状况,放弃了要求村委会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