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泗洪县居民田某因房屋登记错误起诉县人民政府法院收到诉状后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后,政法委、政府法制办和法院行政庭法官,约田某一起到房管部门现场会办,房产证登记错误及时得以纠正。田某说,过去“民告官”没有门,现在“民告官”官方找上门,没打官司,问题也解决了。

 

江苏泗洪法院为了及时化解“官民”矛盾,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针对2009年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多的情况下,认真分析败诉原因的基础上,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合理化建议,拓宽行政审判工作思路,强化能动意识,健全工作机制,通过调动外部力量、伸展服务平台、挖掘服务潜力,找准化解行政争议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积极开展矛盾源头预防和治理、涉诉纠纷的诉前化解与分流、诉中调解、结案后的督促自动履行等工作,泗洪县委、县政府采纳了该院的建议,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今年元月,该县由政法委牵头,政府法制主办,法院联动的方式,制订《泗洪县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了多元化行政争议解决工作体系。明确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法院、被诉行政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成员单位,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指导、多方参与、司法推进”的多元化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机制。

 

该机制经过半年多的运行,有效化解各类行政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19月份收行政诉讼案件6件与去年同比下降了93.33%;经协调原告撤诉6件,撤诉率100%;非诉执行案件28件,督促履行非诉执行案件5件;诉前化解行政争议22件。有效地实现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互相理解、和谐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