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被授予全省“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作者:杨绪川 发布时间:2010-10-13 浏览次数:255
近年来,江苏省铜山法院针对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元化、尖锐化的复杂态势,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大调解机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 “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坚持把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三级联调格局,通过各单位之间无缝链接、有序互动,成功化解了大批群体性的矛盾纠纷,实现了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审判综合质效连续两年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今年9月25日,又被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指导办公室、省高院、省司法厅授予全省“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建章立制,构筑对接平台。铜山法院先后与工会、工商、妇联、交警支队、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等六家接单位多次磋商,寻找有效对接解决纠纷的规律,以共建协议的形式,分别落实《对接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诉调对接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运行机制、保障措施,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为对接工作建立了长期性的交流合作平台。
分类对接,强化特邀调解。为确保对接取得实质效果,铜山法院成立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交通肇事四个专业合议庭,着重抓住立案、审中、审后这三个环节,聘请有相关知识经验的代表委员、专家学者作为特邀调解员,以委托调解、参与诉讼调解、担任人民陪审员三种形式参与案件审理各个环节。去年以来,该院通过诉调对接妥善化解了涉及220多个家庭的晨光学校返还学费、96名职工与县自来水公司劳动争议案、100多名环卫职工劳动保险案,以及涉及1700多人的泉山森林海退房纠纷案等20多起群体性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避免了群体性上访和矛盾激化,实现“案结事了”。
阵地前移,实现案件分流。对于一些政策性强、事关中心工作、经济发展大局的人民内部纠纷,在没有成讼阶段即主动协调行政职能部门开展调解,在防范和减少冲突、防止影响面扩大上下功夫。2009年,铜山法院与县司法局联手合作,在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窗口,并率先在院内成立民商事速裁调停中心,邀请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有效实现了案件的院外诉调分流和院内繁简分流。今年,人民调解窗口分流纠纷853件,调解成功662件,实现诉调“无缝对接”。
以人为本,深挖调解潜力。在院内实施《“诉调对接”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实行“三级调解责任制”:由主审法官先行调解,调解进入困境后由合议庭成员参与调解,领导机关督办、群众关注的疑难案件由分管院长牵头调解,在法院内部形成了完整的调解工作链。该院还将调解成果纳入岗位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适时举办调解经验交流会,开展调解能手评比活动,并将调解数据与评先、奖优、晋级、晋职、立功直接挂钩,充分调动法官调解积极性。对外,加强对诉调对接的机关和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采取模拟调解、庭审观摩、参与陪审、庭后指导等方式,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综合素质,今年以来,院与其他对接单位共同组织调解员培训达12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