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之间大打出手 致人轻伤被判有罪
作者:刘光亮 王芳 发布时间:2010-10-12 浏览次数:454
只因三角纠纷,婆媳之间竟然动起手来,不仅导致婆婆受伤倒地,亲人变成仇人,被告人李某还惹上了一身官司。
今年9月底,句容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媳妇殴打婆婆导致轻伤而被检察院起诉的案件。被害人王某与李某系婆媳关系。几年前李某与前夫离婚,为了给年幼的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环境,双方约定离婚不离家,继续在一起生活。后来婆婆王某心疼自己的儿子,便给儿子张罗介绍对象,媳妇李某便不高兴,婆媳矛盾由此加深。案发当晚,李某下班回到家中发现前夫和婆婆介绍的女朋友在一起,便与其发生口角,这时婆婆接到电话后前来助阵,在撕扯过程中,李某将怒气发泄在婆婆身上,哪知婆婆王某根本不是李某对手,最终受伤倒地,导致右臂骨折,几人急忙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后经法医鉴定婆婆王某属轻伤。
法官审理认为双方系婆媳关系,理应相互包容,相互谅解,但被告人的行为属故意伤害,已触犯刑法,于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李某这时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后悔当初不该这么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