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法院推行“精细化”为民措施积极提升司法形象
作者:王建刚 发布时间:2010-10-12 浏览次数:246
今年以来,灌云法院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法院审判无小案的原则,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积极推行为民措施“精细化”, 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为民,拉近人民法院与社会公众的距离,使法院的外部形象有了很大的提升。
注重诉讼各个环节,做好“排民忧”。在立案环节,加强力量配备和文明接待,从细化为民服务入手,实行立案、导诉、法律咨询、指导举证一站式服务。针对农村群众采取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立案方式,强化诉讼指导。在审判环节,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建立健全了“庭、点、员”三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截至9月底,该院2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民事案件1319件,调解撤诉结案1039件,调撤率高达78.8%,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00余人次,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提高服判息诉率,做好“释民惑”。认真执行并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审前告知、判后释法制度,让人民群众从处理的每一起纠纷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效率,真正使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同时,认真落实县委政法委、上级法院关于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涉诉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实行院领导排班到县信访接待中心接访制度,强化源头治理,依法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年初排查的86件信访积案现已基本都得到妥善化解和有效稳控。今年1-9月,共受理各类涉诉信访案件15件,全部办结,接待来信来访100余人次。
强化司法救助,做好“解民难”。高度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积极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的措施。关注弱势群体的平等诉权,耐心地倾听弱势一方的声音,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那些有冤情而得不到伸张的群众打得起、打得赢官司。同时,该院还推出了“司法救助基金”制度,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拿出10万元经费作为司法救助基金,对那些有理而生活贫困、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进行救助;对那些刑事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属予以一定的资助;对涉诉信访案件中具备“法度之内、情理之中”情节的那部分人给予适当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