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两年多 触犯刑律后悔迟
作者:秦鹏 发布时间:2010-10-11 浏览次数:377
非法行医的隐患无穷,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
2009年年初以来,被告人吕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位于铜山县某镇村庄的徐州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药店内擅自进行非法诊疗活动,分别于2009年3月、2009年8月二次被铜山县卫生局行政处罚,在受处罚后被告人吕某仍继续进行非法诊疗活动至今年8月案发。
铜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被告人吕某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