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裁剪成百元钞票大小的报纸冒充钱币,在骗取了自己给债权人打的欠条后旋即撕掉,随后坚称已经还清了债务。今日,铜山法院审结了该起“报纸充钱”的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0910月份,被告人孙某以26000元的价格盘下了马某一农机配件店。被告人孙某支付了200元定金后,并给马某出具了一张金额为26000元的欠条,并约定了还款期限。2009121下午五点左右,马某应被告人孙某之约来农机配件店取欠款。被告人孙某事先裁出两叠百元钞票大小的报纸,用一百元面值的纸币覆盖在报纸上面,并用纸条扎好放在柜台上。被告人孙某先给马某5000余元零钱让其清点,并称柜台上两叠为两万元现金。在马某数钱时,被告人孙某向其要回自己打的欠条,随即将欠条撕毁。马某发现上当受骗后,被告人孙某耍起了无赖,恃马某手中没有其欠条,坚称已把钱还清,拒不偿还欠款。马某报警,被告人孙某起初仍想负隅顽抗,但铁证如山,容不得其抵赖。

 

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孙某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