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第三天尚处于蜜月期,可是汪丽老公许元却“日理万机”,经常半夜回家或干脆不回家。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两人不准离婚。

 

2006年底,汪丽与许元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071130登记结婚。婚后第三天许元就经常半夜回家,半个月变本加厉在外豪赌彻夜不归。为此,其曾被抓过多次。20088月,汪丽搬出去居住一年,借此想与许元离婚。而许元既不同意离婚,也不回家。因此,汪丽以许元在外豪赌,长期有家不归,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来法院,要求离婚。开庭时,许元并到庭。

 

法院认为,两人属自由恋爱,且双方已结婚数年,汪丽提出许元因豪赌长期有家不归,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但未提供相应的依据。只要双方在以后的生活中能互相帮助、互相关心,许元拒绝赌博并经常陪伴在汪丽的身旁,夫妻关系还是可以改善的。鉴于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之实情,该案以判决不准离婚为宜。(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