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法院与东部城区9个乡镇街道签订框架协议
作者:朱先明 发布时间:2010-10-11 浏览次数:320
于今年初启动的“20多万市民参与和谐共建活动,犹如一朵奇葩,惠及千家万户。”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活动中,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与国家级连云港开发区、连云区9个乡镇街道经过协商签订了和谐共建框架协议。这标志着连云港东部城区已搭起了和谐共建的“大舞台”。借助这一平台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该院院长史良成日前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有了和谐共建这个平台,就使得开展平安“海滨城创建”从“要我做”变为“我要做”。据了解,该院通过与连云区、开发区所有乡镇街道开展和谐共建,让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今年头9个月,已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60多件,使辖区整个发案率呈下降趋势。
去年以来,连云法院立足国家赋予法院的职能,立足连云港东部城区法制建设实际,立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按照创建“最安全投资环境”,共同打造“平安和谐先行区”的要求,以和谐共建为突破口,催生了与连云港开发区的朝阳镇、连云区的墟沟街道办事处共9个乡镇(街道)签订和谐共建协议,大张旗鼓的开展“和谐共建”活动。该院借助和谐共建平台,强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破解了一系列难点问题。
据了解,连云法院在率先与朝阳镇开展“和谐共建”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共建的范围扩展到连云区、开发区的所有乡镇街道,建立起了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由法院牵头、部门配合、乡镇街道及村居为主体、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在此过程中,各乡镇街道把加强社会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法院将审判资源向和谐共建单位倾斜,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收到了多方共赢之效,凝聚人心,发展动力。
史良成介绍说,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平衡协调机关,借助和谐共建平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矛盾纠纷的大调解,是该院服务沿海开发,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举措。据了解,该院今年把和谐共建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赢得群众支持,有效激发民力。他们在东部城区建起了全覆盖的诉讼服务网络,新设了6个“诉讼服务工作室”和17个审判点,形成了“五方八部门”联调机制,将沿海开发集中区和乡镇街道分成片区,采取统分统合和就近审理的原则。从推进社会管理的“小环节”、邻里之间的“小纠纷”、影响生活的“小案件”等方面做起,让群众享受到和谐司法的成果。
转变审判方式,构筑“前沿阵地”,是该院司法为民的新亮点。为打造老百姓心中的“阳光法院”,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连云法院组织百名法官经常到群众中去宣传防范知识和法律法规常识。同时,还强化良性互动,以多处设立的诉讼服务工作室和审判点为平台,开展恳谈、答疑、接访、解难,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工作中,该院实行诉调对接,简繁分流,简化程序。对不同地点、场所、路段、时段发生的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以能动司法开通“办案直通车”,巡回法庭在第一时间介入,实行诉前调解、就地立案、现场开庭、当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不仅大大缩短了发案与处置的“时差”和时间,满足了群众的司法需求,而且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司法为民的效能,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开展和谐共建,在多方共赢的目标之下,让千家万户分享和谐的成果,使港城的和谐之气溢满海滨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