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少女相约与90后男网友见面,吃喝之后男网友竟强行与女网友发生性关系。10月8日,通州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郭某某、倪某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5月11日,被告人郭某某(18岁)与女网友周某某(19岁)、王某约好见面,并邀请被告人倪某和同学徐某某一同前往。当日,5人在海边玩耍后夜宿徐某某家中。次日下午,5人在饭店吃饭,周某某喝醉酒后与徐某某、周某某、王某乘出租车先行离开。被告人倪某即开车与被告人郭某某追上出租车,将周某某抱上自己的汽车。当夜20时30分左右,被告人倪某、郭某某将汽车开至偏僻无人居住的海堤停下,以将周某某一人扔在海堤上相威胁,欲强行与周某某发生性关系。后被告人倪某让被告人郭某某下车,自己在汽车副驾驶位置放下座位后对周某某实施了奸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