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三陪女对多家单位四十余位领导实施敲诈
作者:武海林 孙冬花 发布时间:2010-10-09 浏览次数:475
90后青年利用事先获得的市政府等二十二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姓名、单位地址及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冒充三陪女给43位部门领导写信和发信息敲诈勒索171000元。近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刘亮有期徒刑两年。
2010年4月中旬,刘亮在网上聊天,一个陌生的叫做“天涯”的人要求加他为好友,刘亮就和这个人聊了起来,“天涯”给刘亮说有一个挣钱的机会很简单,问刘亮有没有兴趣,得到刘亮的答复之后,“天涯”随后就把市委、市政府、区、县政府及市地税局、物价局等二十二个单位的工作人员姓名、单位地址及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发给了刘亮,说这些人表面上是人民公仆,其实“都不干净”,让刘亮从他那里买二张储蓄卡,以三陪女名义给这些领导写信,从这些人手里“搞些钱”,实现“社会正义”。刘亮依照“天涯“的指示开始策划如何写信。
在
一人收到信息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利用刑侦技术手段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他人隐私相要挟,勒索财物,数额巨大,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刘亮在因敲诈勒索犯罪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不掌握的较重的邮寄信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应当从轻处罚;刘亮在其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且公安机关根据被告人刘亮的供述,截留了相关信件,没有造成实际影响,依法应予减轻处罚。法院根据刘亮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刘亮有期徒刑两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