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青年利用事先获得的市政府等二十二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姓名、单位地址及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冒充三陪女给43位部门领导写信和发信息敲诈勒索171000元。近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刘亮有期徒刑两年。

 

20104月中旬,刘亮在网上聊天,一个陌生的叫做“天涯”的人要求加他为好友,刘亮就和这个人聊了起来,“天涯”给刘亮说有一个挣钱的机会很简单,问刘亮有没有兴趣,得到刘亮的答复之后,“天涯”随后就把市委、市政府、区、县政府及市地税局、物价局等二十二个单位的工作人员姓名、单位地址及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发给了刘亮,说这些人表面上是人民公仆,其实“都不干净”,让刘亮从他那里买二张储蓄卡,以三陪女名义给这些领导写信,从这些人手里“搞些钱”,实现“社会正义”。刘亮依照“天涯“的指示开始策划如何写信。

 

416420短短四天的时间内,刘亮以三陪女“小洁”的名义,分别给上述单位的四十三位领导写信和发信息,内容大多是:“大哥您好,我叫小洁,原来在酒店的那个晚上还记得吧!……”,“最近生意不好,家里又出了些事情,急着用钱,走投无路才想到您,这个城市我只认识您一个人,幸亏那天晚上偷看了您的随身物品才知道了您的联系方式……请在三天之内借4000元给我。”(所“借”钱数2000元、4000元、5000元不等),“若这点小的请求您都不帮忙,我这三陪女可什么都无所谓,什么事都干的出来,我一定到您的单位登门相借……”,“您那么有头有脸的人物,不会因为这点小事而影响了您的家庭和前途吧……”, “在登门之前我会打市纪委和省纪委的电话通知您,请您把钱通过自动取款机转账到我爸爸的邮政卡上,卡号是……。”

 

一人收到信息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利用刑侦技术手段在420当天将刘亮抓获归案。被告人刘亮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向43人寄勒索信的事实。当日,公安机关向邮政局发出指令扣押了刘亮所邮向43人的勒索信件,43人的敲诈信件均予以截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他人隐私相要挟,勒索财物,数额巨大,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刘亮在因敲诈勒索犯罪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不掌握的较重的邮寄信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应当从轻处罚;刘亮在其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且公安机关根据被告人刘亮的供述,截留了相关信件,没有造成实际影响,依法应予减轻处罚。法院根据刘亮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刘亮有期徒刑两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