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奔波为民生 拒不执行终获刑
作者:丁晓楚 发布时间:2010-10-09 浏览次数:481
近日,泰兴法院执行干警奔波千里,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的房产商铺进行查封,并将其上网追逃,迫使“老赖”主动投案自首,自动履行偿还义务。被执行人薛某也成为我市首个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而被捕的犯罪嫌疑人。
2004年10月,薛某驾驶轿车在河失镇与王某夫妇驾驶的摩托车相撞,王某当场倒地不省人事,其妻也受了伤。事故发生后,经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王某侥幸保留了一条命,但因重度颅脑损伤成为了植物人。而薛某在王某夫妇入院时付了4万多元后,就再也没有露面。由于治疗需要很大一笔医疗费,王某家境贫寒,无力承担相应费用,遂一纸诉状将薛某告到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泰兴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薛某向王某夫妇支付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40余万元。谁知判决生效后,薛某不仅不履行义务,反而玩起了“失踪”,王某的家人多次去他家找人,都吃了“闭门羹”。无奈,王某的家人向泰兴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泰兴法院执行局受理后立即立案执行,而薛某偷偷地逃到广西省藏匿起来,手机始终关机无法联系,其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陷入僵局。而此时王某的家人已无力承担王某的医疗费用,只好把王某接回家,由于医疗、营养都跟不上,王某回家不久就含恨过世了。
为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身陷囹圄的薛某悔恨交加,表示:“欠债不还钱,把法律抛之脑后,这次被关进看守所,完全是自己造成的。现在不管有多大的困难,尽最大的努力,变卖房产,都要执行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