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大幅推进,旧城区或城郊的房屋大量面临拆迁问题。一旦拆迁,纠纷随之而来。近期,东台法院就此种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野蛮拆迁时有发生。当前正在进行的房屋拆迁,有些行为并不规范。有的拆迁公司在尚未与拆迁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便匆忙上阵将房屋拆毁。还有的在未确定房屋内是否有人的情况下,直接用推土机拆毁房屋,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有的地方还出现了趁住户外出或趁黑将住户强制拖出屋外的野蛮拆迁行为。这些行为往往导致拆迁矛盾激化升级,甚至出现群体性事件。

 

2、轻率确定被拆迁人。由于二手房市场的活跃,部分房屋产权并不明确,但有的拆迁公司为了抢进度,与住户草率签下协议后立即拆迁。还有的拆迁公司将非产权人的实际居住人与产权人一并列入被拆迁人,有的则遗漏了部分产权人。由于利益分配不均,纠纷大量增加。

 

3、补偿协议不够严谨。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不严谨,有的甚至没有拆迁协议,只是口头约定,或者就只提供一份空白的协议书让被拆迁人签字。这样,以后一旦有了矛盾,双方发生争议,法院对协议内容的确定就难以得到双方的认可。

 

二、存在问题的成因

 

1、拆迁行为不规范。实践中,有些拆迁部门的工作人员方法过于简单,没有切实重视宣传和说服工作,而是以政府文件压人,以势压人。或者通过查找被拆迁人的亲戚朋友,发现有在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就采用“株连制”,通过亲朋好友施加压力。这些不文明的拆迁行为必然会引起被拆迁人的强烈不满,并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势必带来更大的社会隐患。

 

2、拆迁程序不规范。在拆迁工作中,由于关系到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权属变动,而这些变动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但有些拆迁部门,在未能确定被拆迁人的情况下,草率地与非真正权利人的住户签订协议并加以拆毁。结果当真正的被拆迁人发现房屋已毁时,矛盾必然激化,不易解决。

 

3、补偿标准不透明。由于担心被拆迁人之间互相比照,从而造成拆迁工作难以顺利进行,拆迁部门往往对每一个被拆迁人的房屋估价等情况诲莫如深,不愿把真实情况公之于众。而这样一来,被拆迁人由于心中对别人的不确定与不信任,因此对拆迁部门开出的补偿价款通常不满意。有的被拆迁人想借机改善生活状况甚至达到一步跨进小康生活的目标,常常会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有的被拆迁人在听说要拆迁之际,闻风而动,迅速搭建违章建筑,并就此向拆迁部门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拆迁部门出于迅速做好拆迁工作的需求,有时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此进行了补偿。而由于对各个被拆迁人的补偿标准不统一、不透明,使得被拆迁人就会觉得不公平,借机不肯拆迁,也使得拆迁工作越来越被动。

 

三、解决问题的相关建议

 

1、拆迁行为文明规范。对拆迁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要求,规范拆迁行为。杜绝野蛮拆迁行为,确保拆迁行为文明规范。同时,严格按照程序拆迁,避免将拆迁过程中的矛盾激化。

 

2、准确确定被拆迁人。在进行房屋拆迁时,对房屋产权进行确认。对房屋产权不明确的,提醒拟拆迁对象通过诉讼明确产权,待确定后再与真正的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合同,确保拆迁无误。

 

3、补偿标准公开透明。坚持将拆迁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的原则,将补偿标准、拟拆迁对象的面积、价款等情况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成立核查组,对群众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尽可能减少因拆迁安置不公而引发矛盾,确保拆迁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