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被罚心生怨恨 莽汉酒后大闹民宅
作者:王文睿 发布时间:2010-10-08 浏览次数:356
今年初王某的妻子为家中再添一个胖小子,王某喜不自禁。2月份计生部门依法决定向王某征收十万元社会抚养费,并指派计生员齐某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经办人。在收到了计生部门的决定后,王某认为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过高,并迁怒于经办人齐某,认为是齐某工作错误。对于齐某多次依法征收,王某不是避而不见就是口出不逊。
4月一天,王某和朋友李某、张某一起喝酒,酒桌上说起被征收十万元社会抚养费的事,王某越想越气,在朋友的怂恿下三人酒后一同驾车来到齐某所住的村镇。晚上9点,在打听到齐某住处后,王某三人相继强行将齐某家的大门、堂屋门踹开,径自进入堂屋东间卧室对齐某夫妇进行殴打、辱骂,并将屋内的电视机柜、桌子掀翻。在周围群众报警后,出警民警将王某三人带离现场。不久后三人被批捕,并移交检察机关向铜山法院提起公诉。
铜山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三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遂判决:被告人王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李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张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