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在逃仍作案 嚣张逃犯获刑六年
作者:王文睿 发布时间:2010-10-08 浏览次数:474
昨日,铜山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现年20岁的李某于2009年4月被公安部门网上追逃,起因是在一次酒后与邻居的争斗中李某持刀捅刺被害人,致使被害人胃肠破裂并手术,经法医鉴定为重伤,随后李某为躲避法律制裁而逃跑。2009年7月,李某逃至安徽萧县一带,仍然没有一丝收敛,在“朋友”的纠集下参与斗殴,对方人员驾车逃跑后,李某又与吴某、张某(均已判刑)等人持长矛、砍刀、砖块等物将对方驾乘的车辆逼停,欲拉开车门对车内人员殴打,因未拉开车门,遂结伙将车辆砸坏,此后李某继续逃亡。
今年初,独自一人的李某无意中遇到同镇的居民老赵,老赵知道李某负案在逃,欲对其抓捕、扭送,年轻力壮的李某侥幸逃脱。随后不到3天,李某即纠集多人持砍刀至某水库处,结伙持刀对在此洗澡的老赵进行殴打,致老赵后背受伤。经法医鉴定,老赵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铜山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因琐事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受他人纠集积极参与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李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