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竞争失理智 冲动出手担责任
作者:陈勇 发布时间:2010-10-08 浏览次数:362
双方均做棉花收购生意,因收购双方发生争执,致双方发生殴打,致一方受伤,要求对方赔偿未果,遂提起诉讼。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任某夫妻与尤某均经营收购棉花,双方也都到过唐某家表示要收购该户的棉花。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被告在收购棉花的过程中对由谁收购唐某户的棉花产生争执的情况下,双方均应克制自己的情绪,避免矛盾升级。但在原告任某与被告尤某有互相推搡行为时,被告尤某动手殴打对方,导致纠纷升级,故被告对此纠纷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本院确定由被告对原告在本起纠纷中产生的合理损失负60%的赔偿责任。两原告的合理损失合计为6431.7元,则被告尤某应赔偿两原告3859.02元。遂作出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859.02元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