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阶段以来,宜兴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无锡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强调“五到”原则狠抓民商事案件调撤率,成效较为显著。9月份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1.1% ,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

 

一是眼到。要求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眼观六路,随时注意当事人双方的表情举止,把握好现场氛围,随时掌控调解节奏,注意抓住当事人情绪的突破口,促进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耳到。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要耐心倾听,使其情绪得到宣泄,注重听取当事人的叙述,及时记录其中对调解审判起到关键性作用的细节。

 

三是口到。细致分析案情,有理有据地进行解说,帮助当事人分清曲直利弊,做到法理结合,让人心服口服。并运用电话、传真等方式,随时随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

 

四是腿到。审判前先对案件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条件适当的时候主动上门调解,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创造良好的调解环境。

 

五是心到。要求每位办案人员深入贯彻全市法院民事审判暨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把调解作为处理民事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和基本工作方法,在调解过程中处处用心,时时留心,想方设法寻找适用的方案,加快案件的调解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