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是常见的民事侵权类案件,难调解、难执行、办案周期长等问题普遍存在。为更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可能便利、高效、低成本解决纠纷,南京下关法院采取专业审判与四方联动相结合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合理整合诉讼内外有利资源,分层次处理各类道赔纠纷,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9月,该院审结道赔纠纷206件,其中调解123件、撤诉18件,合计141件,调撤率68.45%;上诉案件7件,无一发回改判。与此同时,设立在交警六大队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道赔纠纷374件,赔偿款100%给付到位。

 

案件类型化集中审理,保证案件质量。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逐年增多,不少案件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法律适用难点多,上诉改判发回案件占有一定的比例。2008年以来,下关法院采取专业化审理方式,由经验丰富的合议庭集中审理各类道赔案件,统一司法标准,总结审判经验,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案件调解撤诉率提升近30个百分点,上诉率、发改率均大幅下降。2008年仅有1件发改案件,2009年、2010年无一件发回改判。

 

以保险公司为突破口,加大调解力度。道赔案件调解难,保险公司是主要因素。交强险实行以来,道赔案件一般均涉及到保险公司,后者出于利益方面的考虑,多数给予诉讼代理人的权限较低,诉讼中调解余地极小或根本不同意调解,一度使得这类案件判决比例过高。下关法院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走访开展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发出调解建议函,加强沟通协调,争取达成共识。经过努力,目前已有12家保险公司书面回复或电话承诺在相关案件中配合调解(包括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提供了调解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与职能部门形成合力,诉调有效对接。交警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第一道关口,下关法院继在交警六大队设立道赔案件巡回审理法庭后,经与交警六大队、区司法局会商,于去年底在六大队事故组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该院一名人民陪审员担任调解员,负责现场调处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道赔纠纷。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不收取任何费用;需经法院司法确认的,仅收取25%的诉讼费用。今年以来,人民调解室月处理道赔纠纷在40件以上,受害人均得到了及时赔付,同时也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成本,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加强工作指导和帮助,提高调解水平。为提高道赔案件的矛盾化解效果,下关法院在加强诉讼阶段调解力度的同时,积极给予人民调解法律适用和调解技能上的指导和帮助,尽可能提升庭前矛盾化解率。该院道赔案件合议庭的成员实行轮班制,定期对人民调解室进行工作指导,及时将赔付标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最新规定告知调解员,现场解答责任主体、责任认定等方面的疑难问题,交流调解经验,根据案件需要通过司法程序出具调解书。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处理道赔纷争,调解员已增加到3人,初步实现了道赔纠纷的繁简分流,形成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的良性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