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522晚,陕西来苏游客邱先生一行十三人吃完晚饭准备外出夜游苏州,正当他们走出宾馆大门时,被黑车司机高某以看美女表演为由骗至本市开心OK厅三楼包厢。正当邱先生一行发现不对劲想要离开时,被被告人袁某、陈某、嵇某拦住并以肢体语言、言语威胁。人生地不熟的邱先生等十三人为了尽快脱身,无奈之下先后结付小费和消费款共计人民币6300元。

 

正当高某、袁某、陈某、嵇某四人分赃这6300元非法所得的时候,殊不知警方的视线早已将他们锁定。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警方立刻将四名被告人抓获。2010915,检察机关以强迫交易罪向苏州沧浪法院提起公诉。

 

2010928,沧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嵇某、陈某、袁某经预谋后承租了本市迎春路开心OK厅二楼、三楼包厢,以分成为诱饵勾结被告人高某等黑车司机,由黑车司机冒充导游,将外地来苏游客骗至开心OK厅包厢,安排多名女服务员在包厢内服务,并送入廉价茶水、饮料、水果等,在被害人离开时,以女服务员提供陪侍、已消费茶水瓜果为名要求被害人支付小费和高额费用,如不服从则由被告人袁某、陈某、嵇某等以威胁手段强迫被害人支付。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先后有23名外地来苏游客遭到四名被告人的强迫交易共计人民币179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嵇某、陈某、袁某、高某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强迫交易罪。在共同犯罪中,四名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袁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是自首,予以从轻处罚。鉴于各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均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沧浪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嵇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陈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袁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高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