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盆坠楼砸死农民工 法院调解获赔22万
作者:朱先明 发布时间:2010-09-30 浏览次数:538
近日,在江苏连云港开发区久和国际生态型花园生活区的一幢楼下,一名40多岁的农民工文某被楼上阳台坠落的花盆砸中头部,当场死亡。
据住在该楼附近的一位居民介绍,当天下午16时25分左右,这位农民工经过楼下,突然“砰”地一声,听到大声惨叫,就再也没有动静。当时,附近的居民就迅速围拢过来一看,躺在地上的农民工的头部仍在流血,但已经停止了呼吸。
坠落花盆的那幢楼共有7层,从农民工砸中的地势看,花盆应该是从该幢楼西单元房掉下的。据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介绍,事发太突然,他当时走在前面,只听到后面大叫一声,然后他赶紧回头,看到一个中年人已经倒在地上,旁边摔坏的花盆散落着花。他意识到这人一定被砸的不轻,就赶紧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进行了勘察并找了花盆的主人,还对该栋楼的西单元楼房逐层敲门查看,但是一时无法确定花盆的主人。
随丈夫在连云港打工的文某妻子,遂将这幢楼的人全部告到法院,引起了该栋楼居民的不满。
连云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告诉笔者,这是一起典型的侵权案例,高空坠物适用于法律中举证倒置原则: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该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为了和谐司法,确保该案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办案法官在接案的当日,冒雨前往事发地点进行实地调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科学测试,找到了坠落花盆的大体方位。接着,法官又马不停蹄地找到该栋楼房的7层住户张某,在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后,张某终于承认了花盆是他家的。他说,这次事件对两个家庭来说都是不幸的,我们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他在向死者家属道歉后,主动先拿出5万元处理善后事宜。经过法院的四次调解,25日上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22万元,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