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想说爱你不容易
作者:孙雪颖 发布时间:2010-09-30 浏览次数:433
再婚夫妻因为曾经有过失败婚姻,大多比较珍惜现在的家庭,一般不会轻言“离婚”,但婚后生活的摩擦以及前次婚姻带来的影响不断,使得部分再婚夫妻难以白头偕老,下面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再婚
十二年前,当时年仅29岁的罗美在一次饭局上遇到年届中年的技术员陆晓明,席间有人向罗美劝酒,陆晓明多次帮她代酒,让罗美好感顿生,宴席过后,陆主动提出送罗美回家,原来,陆晓明早已瞄准罗美,萌生了追求之意。
罗美刚刚走出一段失败的婚姻,陆晓明也早年夫妻感情破裂,妻子另嫁他人,两人在多次电话、见面联系后,顺理成章走到一起,陆晓明有一个20岁的儿子陆诚,两人婚后带着陆诚一起生活。因为罗美比陆晓明小近20岁,年轻貌美,嫁给他也是冲破了家庭重重阻碍,陆晓明对这个老婆特别疼爱,甚至超过了对儿子的关心,家中的财政大权统统交给新婚妻子掌管,自己每月赚的钱全部上缴,仅从妻子手中领取数额很少的零花钱,两人感情最好的时候,陆晓明不顾儿子的强烈反对,把自己婚前买的一套房子,加上了罗美的名字。罗美对这个丈夫甚是满意,以为自己终于找到可以相伴一生的伴侣。
嫌隙
一晃五年时光过去,两人的感情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渐深厚,反而争吵越来越多,陆晓明不像过去那样对罗美百依百顺,反而花了更多的心思在儿子孙子身上。
过去陆晓明十分眷恋罗美,两人过着甜蜜二人世界,对儿孙的事情关注很少,但随着年龄的增长,陆晓明开始经常打电话喊儿子一家来吃饭,每到这时,他一家人其乐融融,尽享天伦之乐,把在厨房忙碌大半天的罗美晾在一旁。一次,罗美在厨房忙活完,走到客厅一看饭菜大都吃个底朝天,当场气的发作,就是这一次争吵,让两个人的问题明朗化,此后,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罗美甚至多次离家出走,之后,陆晓明接管了家中财政大权。2009年起,陆晓明因病入院,先后两次动手术。
官司
2010年5月,刚刚因为争吵搬回娘家的罗美和其家人接到法院传票,陆晓明竟然一纸诉状把罗美和她的弟弟妹妹一同告上法院。
起诉书中称,罗美在管理家中钱财几年间,家中没有一分钱存款,按照家庭日常消费,那几年家庭应有结余约4万元,应该被罗美私吞了,庭审中,陆晓明请了两位单位同样担任技术员的同事出庭作证,他们家庭状况与陆家相似,每年大约结余一万元左右。另外,罗美的弟弟妹妹结婚、生小孩期间,罗美每家给了一万元作为贺礼,事先没有经过自己同意,事后虽然告诉自己,但由于木已成舟,自己当时只能吃哑巴亏,现在两个人感情出现裂痕,没必要自己的钱给外人,罗美当初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应当予以返还。
庭审中,罗美辩称,掌管钱财那几年,自己没有工作,陆晓明收入都用于家庭开支、人情往来,并无节余,给弟弟妹妹的钱是家庭内部人情往来,自己有权处置,再说,事后也告诉他了,他也没说什么。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认为被告隐匿家庭结余4万元,并没有证据加以证明,其所提供的证人证言,鉴于每个家庭收支情况不同,他人家庭收入有结余不能证明被告藏匿共同财产,因此不予采信。关于二万元礼金,该款项属于家庭内部的人情往来,被告罗美有权处分,不应予以返还,即使如原告所述,该款系夫妻共同财产,从该款项数额来看,仍然属于日常家事代理的范畴,原告无权要求撤销该款项的给付,依法驳回原告陆晓明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皆为化名)(宁雪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