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金融债权的司法保护,今年以来,丰县法院进一步加大对金融债权案件审理和执行力度,有效地保障了金融不良债权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金融借贷案件57件,收回沉淀贷款220余万元。

 

强化大局意识,增强服务观念。在审判实践中,要求审判人员不断增强服务和保障金融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好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关系,努力做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积极运用法律释明权,加大对金融机构诉讼活动的指导力度,有效化解其诉讼风险。对于金融部门在信贷、诉讼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发现问题,积极地提出司法建议,增强金融部门的风险意识。

 

公正高效司法,维护金融秩序。人民法院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涉金融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力度和执行工作力度,在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打击逃废债务行为,降低不良资产率的同时,如发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处置金融不良债权过程中与受让人、中介机构等恶意串通,故意违规处置金融不良债权,有经济犯罪嫌疑线索的,要及时将犯罪嫌疑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查处。全力维护信贷秩序和金融安全。

 

建立“绿色通道”,做到诉讼便捷。针对当前银行清收债权的任务重,清收难度大的特点,要建立金融诉讼案件的快速立案通道,积极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对于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金融债权要及时按照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责令债务人履行债务;充分发挥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作用,积极探索和建立金融案件专业化审理机制,注重发挥诉内与诉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债务。

 

强化审执措施,实现金融债权。在审理和执行金融类案件时,需要对金融不良债权和相关财产进行评估、审计的,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并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进行,要对评估、审计程序和结果进行严格审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价时,严格被执行财产的拍卖、变卖程序;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适时开展对金融案件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最大限度回收金融债权。

 

加强联系沟通,防患金融风险。与辖区金融机构建立联络机制、信息通报制度及联合调研机制,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和案例指导的作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对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和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案件,处理前应征求关部门的意见,共同做好工作,防患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