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媳妇臀部被摸 丈夫酒后砍伤同事
作者:孙庚 陈舒舒 发布时间:2012-09-29 浏览次数:320
近日,江苏省阜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2年5月13日上午,被告人陈某在工厂上班时,看到同事周某摸了一下自己妻子张某的臀部后十分生气。次日12时许,被告人陈某酒后持菜刀到周某宿舍,将周某的左臀部划伤。经法医学鉴定,周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案发后,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周某达成协议,赔偿被害人损失计人民币16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另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达成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