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异地执行 北塘法院相助执结
作者:顾磊 吴婷 发布时间:2012-09-29 浏览次数:241
近日,丹徒法院执行局在赴无锡执行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得到无锡北塘法院执行局同志的倾力相助,最终这起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顺利调解执结。
镇江某轴承公司(简称镇江公司)与无锡市某传动机械公司(简称无锡公司)系多年合作伙伴,素有业务往来,镇江公司为无锡公司加工各种型号轴承。2011年7月双方对账,无锡公司共欠镇江公司价款11万余元。因暂时无钱周转,2011年12月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一份,无锡公司承诺在半年内付清所欠的货款。但协议签订后,无锡公司久拖未还,无奈之下镇江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无锡公司给付镇江公司价款1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无锡公司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镇江公司遂向丹徒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无锡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人员当天就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等进行了查询,但被执行人极具规避执行的意识,财产无迹可寻,丹徒的执行法官查了一整天,仍然一无所获。
就在丹徒的执行法官一筹莫展的时候,无锡北塘区法院的同志们得知此情况并伸出援手,第二天一早就派执行员协助丹徒法院执行局的同志找到了无锡公司的负责人安某,并将其带到北塘区法院执行局谈话。本着以人为本,和谐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一方面做好强制执行的准备,另一方面和被执行人谈话,耐心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无锡公司的老总安某经过长达五个多小时的谈话,最终同意将安某购置的、登记在其亲属名下的一辆高级轿车暂时抵押在镇江公司并交由镇江公司使用,无锡公司什么时候还清货款,镇江公司什么时候将车还给无锡公司。镇江公司对这个调解方案也十分满意。
在案件执行顺利后,安某向丹徒法院和北塘法院的执行干警发出感慨:“我真是想不明白,为什么镇江丹徒的案子,无锡北塘的执行局要这么负责帮助他们执行我。我原以为我人在无锡,丹徒法院过来查不到我有钱就会作罢,不会一趟趟过来无锡了。没想到法院执行有联动机制网,本地法院还帮助外地法院执行,现在异地执行也这么顺利,我真是不还钱都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