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争先创优成为行为习惯-东海法院争创全省优秀法院纪实
作者:王晓红 李 健 发布时间:2010-09-30 浏览次数:1431
最近,东海县法院捧回了2009年度全省“优秀法院”奖牌。“领导带头万事不愁!”这是东海县法院院长唐涛在全院中层干部会议上的一句讲话。在他的身体力行、积极倡导下,领导带头、争先创优已成为东海法院不断进取的一种力量和行为习惯。
正如记者采访时,江苏省人大代表谢春光对法院的评价:“近几年,东海法院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公正司法、能动司法,被评为优秀法院当之无愧!”
内强素质 带出一支团结奋进的法院队伍
早在今年初,东海法院党组就提出了“对我监督,向我看齐”的要求,该院党组在全体干警大会上向全院干警承诺:要求干警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都向院长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
2009年以来,该院由党组成员带头开示范庭10余次,由庭长、副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4700多次,占全部已结诉讼案件的38%。领导带头处理涉诉信访疑难案件。涉诉信访的大案、难案、上级督办案件均由分管院长包干负责。优秀的领导班子带出了优秀的法官队伍:该院2008年荣获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去年综合目标考核名列连云港市基层法院第一、婚姻家庭合议庭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双店法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最佳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建设先进集体……
外塑形象 打造一个公正高效的司法品牌
质量和效率是审判工作的生命。保证让无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东海法院对刑事审判质量提出的最低要求。2年来,该院建议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的3件证据不足的案件撤回了起诉,有效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刑事案件上诉维持率达100%。
为了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性,该院多年来坚持案件月评制度,由审判管理办对所有审执结的案件进行评查,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确凿、是否合议、判决是否恰当、送达是否规范……一旦发现不合规范的地方,就向案件承办庭和承办法官发出整改通知,督促他们整改到位!
没有效率的公正就是不公正的。东海法院采取办案比赛、催办、督办等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深受当事人欢迎。今年3月10日,台湾苗栗县当事人胡某和妻子谢某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离婚。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东莞市法院将此案委托东海法院执行。东海法院接受委托的当天,即派出执行人员寻找被执行人谢女士下落。经过10多天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她,执行法官一边敦促其履行给付义务,一边劝说其让儿子与申请人胡某见面。4月1日,在执行法官的耐心疏导、巧妙协调下,申请人胡某不仅领到了谢女士支付的房屋补偿款18万元,而且,见到了5岁的儿子,而谢女士也从胡某处拿到了儿子当年抚养费1.5万元。出于对法官敬业精神和高效的办事效率的敬佩,胡某真诚地说:“没想到东海法官办事效率这么高,不到20天就结案了!执行方法也很人性化,效果很好!
能动司法 坚持一种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
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是东海法院始终坚持的工作理念,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积极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
去年以来,该院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各相关部门的配合,积极清理农村村级债务,化解村债200多万元,促进新农村建设,调处涉农纠纷332件,涉案金额达4000多万元。妥善审理了温泉、白塔埠等地的群体性房地产纠纷,审理了涉及新疆少数民族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孙某路抢儿童拐卖案等有重大影响案件,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受害人及时领到赔偿款,安定了民心,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调结构、保增长”是今年国家制定的重要经济政策。东海法院要求法官正确领会政策精神,依法保障政策实施,促进东海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今年6月,连云港福隆碳纤维石英制品有限公司因投资双方发生矛盾而面临解散,东海县法院考虑其属于新材料企业应予保护,遂多方斡旋调处,使投资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保全了这一新材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