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儿子死亡赔偿款盖楼 为孙子还是为自己
作者:王缀成 封景 柴敏娟 发布时间:2012-09-29 浏览次数:325
近日,家住灌南县李集乡的徐女士携一对子女将自己的公婆告上法庭,称丈夫丁某因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后所得赔偿款被公婆用于建房,而该赔偿款理当有自己及子女的部分没有依法分割。徐女士的公婆则认为建房是为孙子将来考虑的,不同意分割该款项。为此,一家三代对簿公堂。
经灌南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9日许女士丈夫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身亡,许女士与公婆因悲伤过度及处理后事,顾不上索赔事宜,遂全权委托给小叔子处理,肇事方经协调同意赔偿死者亲属相关费用共计53万元,先行赔偿36.5万元,剩余16.5万分三年还清。丈夫的离去让许女士顿觉家里失去了顶梁柱,生活也没有了保障,想着还有一笔赔偿款可用于支出,徐女士心里稍感心安,考虑子女在县城上学,便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居住,既可照顾子女上学,又寻思着找份零工做做。令许女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丈夫去世后的赔偿款被小叔子交给了自己的公婆,而公婆居然在老家悄悄的建起了楼房,想到自己省吃俭用在外租房带孩子上学,生活费都成问题,急于盖房子是为哪般?急忙找到公婆要求返还自己与子女应得的赔偿款份额。许女士讨要儿子死亡赔偿款的事情触动了二位老人脆弱的心理,也怕许女士拿到赔偿款后再嫁他人,落得人财两空,就坚决的拒绝了许女士的要求,为此,双方发生矛盾。无奈之下,许女士隧携一对子女将公婆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应得款项。
庭审中,法官了解到,因家住农村,许女士一家生活相对贫困,除了几间老房子外没有像样的房屋,二位老人思想比较传统,儿子已经去世,为了让孙子日后能有个着落,应当为孙子在老家建套楼房。想到儿子刚离开不久,现在居然被自己的儿媳、孙子孙女告上法庭,二位老人有苦难言。而许女士则认为自己丈夫死了,与小孩的生活没了着落,应该将赔偿款进行分割。考虑到双方对立情绪较深,多次调解不成,灌南法院隧在照顾小孩、老人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许女士及子女分得赔偿款共计215000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