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称在公检法都有人的能人,以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向犯罪嫌疑人家属敛财。从被羁押直到判刑后仍坚持能为其调到“自由号”,一事无成后,罪犯家属才报警。928,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付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098月,泗洪县车门乡村民肖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羁押想看守所,其姨妈想托人帮肖某办理取保候审,她打听到在邻镇做生意的付某经常在县城活动,认识公安局的人,于是就出面请付某帮忙。付某称自己在县公检法都有熟人,并说要办取保候审得花钱打点。当年8月的一天,肖某的姨妈将1万元现金和两条苏烟交给了付某。付某信誓旦旦地称,他会跟公安局打招呼的,直到肖某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也没有办理取保候审,付某又说等案件到法院再打招呼,给判轻些。后不久,肖某被判入狱,量刑没受任何照顾,付某又说可以托人帮肖某调到自由号子里,结果还是没有办成。其收受的现金被其用于自己个人支出,香烟也被自己抽了。

 

法院认为,被告人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并退出犯罪所得,故得到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