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的李老太自今年6月开始就一直卧病在床,由于病情不断加重,加之自己的女儿和儿媳妇因为赡养老人的事曾在医院大打出手,李老太决定请法院将自己和已故老伴儿名下的房屋进行析产确权,避免子女在自己百年之后因为分财产的事儿闹矛盾。

 

李老太的女儿,儿子、儿媳婚前及婚后一直随李老太夫妻生活在朱庄北巷,此位置上李老太原有宅基地及房产一处,楼房上下层加过道共9间。李老太的儿子、儿媳在与李老太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于92年拆除原有旧屋,共建北楼一栋及过道三间。2002年共同出资在过道上加盖三间房屋,至此,共建有房屋384.4平方米。李老太的丈夫于20093去世,上述房屋一直未进行分割。

 

李老太将儿子、儿媳及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对自己座落在朱庄北巷的房屋进行析产,并确认原告夫妻应享有192.2平方米产权。

 

鼓楼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主审法官到医院探望李老太,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后又约见李老太的子女们,最后在李老太的亲弟弟的帮助下,案件经过调解结案。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坐落于朱庄村北巷的房屋(建筑面积约384.4平方米)属李老太、儿子、儿媳共同所有,共有人均同意其中过道三间及过道上三间,共六间房屋(建筑面积约93平方米)归李老太女儿所有(过道共用),其余部分归儿子、儿媳所有,李老太自愿放弃其他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