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二租起纠纷 法庭调解定纷争
作者:肖文明 发布时间:2010-09-28 浏览次数:383
2010年年初,某纺织公司与丰利镇某村经济合作社就该村一块空地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某纺织公司按约给付了租金,但并未实际使用该块土地。某船舶公司因生产需要,于8月份在同一块土地上建起了船台,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并一度大打出手,在经镇村相关部分多次调解未果后,某纺织公司一纸诉状将某船舶公司告至法院,请求法院排除妨碍。
拼茶法庭受理后,于日前会同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该村领导一道到现场进行了调解。在经过现场查看和对双方的举证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发现,尽管双方都主张对该争议土地享有租赁使用权,但实际上系双方对租赁土地位置的误解,法庭当场对双方进行了释明。考虑到某船舶公司已经签订了6条船舶的订单,如不能按期交付将会带来严重的损失,同时某纺织公司堆该土地目前并无实际使用的需要,法庭又再次进行了调解,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由某纺织公司经出租方同意后将该土地转租给某船舶公司。一起一度大打出手导致多人受伤的案件在该庭现场调解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得到双方当事人和镇党委政府以及村领导们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