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锡滨湖法院按照纪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着重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公开透明、制约有效的内控机制,编制了《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权力运行内控机制》,有力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提升了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水平和成效。

 

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建立内控机制的重要性

 

在区委下发《关于建立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的实施意见》后,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党组会,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以一把手院长为组长、纪检组组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滨湖法院《关于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由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同时组织召开了全院大会传达上级精神,让干警从思想上加以重视,引导广大法官和干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提高自律能力,强化纪律的约束。

 

突出重点,科学制定部门权力运行内控制度

 

根据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的要求,该院重新科学的配置审判权力。从审判组织方面,规定了合议庭和独任庭的不同权力,从结案方式方面,规定了调解结案、撤诉结案和判决结案方式的不同,给予审判人员不同的权力。

 

科学配置环节。对法院其他层面的权利运行环节,主要是涉及人、财、物的重要权力事项均纳入内控机制范围。包括流程控制和风险控制,其中流程控制涵盖法院的党组议事规则、人事管理、司法鉴定管理、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风险控制有效识别工作流程中的风险,制定预控措施,及时发现或纠正存在的风险问题。

 

优化权力流程。对内控制度涵盖的权力,采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集体决策、授权批准、流程管理、内部报告等控制办法,并建立了管理流程图、流程控制,明确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做到上下环节衔接紧密、工作时限标准明确。

 

实行透明运作。内控制度涵盖了法院内部各项工作及相关岗位,明确岗位权力和职责,并将风险控制原则落实到工作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环节。通过健全权力内控体系把人事任用、资金使用、审判执行等各类公务活动处于阳光下,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严格问责,构建长效立体内控管理体系

 

强化风险控制。在重点控制权限的主要风险点,明确控制标准、控制措施及责任部门和责任岗位。通过畅通监督渠道、落实纪检监察监督和制度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各项权力运作的检查监督力度。

 

健全问责制度。严格考核,对违反操作流程规范和内部控制制度,发生工作差错又未能及时纠正的,实施绩效考核,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