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痛一朝解
作者:芦霞 发布时间:2010-09-27 浏览次数:446
“孙法官确实是个好人,办案公正。我七年的痛苦一下得到化解,并使我的晚年生活增添了一份保证。”
单身老汉张英明原先承包了村里0.9亩土地。2003年,因为外出打工,经第三人介绍,他将自己的承包地有偿交给自己同组叔伯兄弟张某耕种,并约定由张某每年给付大米150斤、食油10斤。后张某为建房需要,以代种的0.9亩土地与同组村民万某进行调换,换得万某的土地0.66亩并在其换得的土地上建起房屋。土地调换后,张某只按原约定给付了张英明大米150斤,此后再未给付,引起纠纷。此后的近七年时光中,张英明无数次找镇、村要求帮助解决矛盾,据他本人讲,他前后跑了不下三百趟,但均未能解决。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张英明内心的痛苦与日俱增。经向他人咨询,2010年4月,他一纸诉状将张某和万某告到法庭。
曲塘法庭受理该案后,庭长意识到本案难度较大,迅速交由“江苏省杰出政法干警”孙翠燕承办。孙翠燕法官接案后,当天来到村里了解情况,发现2010年初由于当地修建县道之需,原属张英明的0.9亩土地中已有约三分之二被征用。而张某及万某家也均有部分承包地被征用,由于张某、万某家人口较多,耕地更加紧张,现在没有一家愿意退田给张英明。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甚至恶言相向。
为进一步核清情况,孙法官数天后带着测量工具来到当地测量田亩,遭到万某强力阻拦,并扬言要折断卷尺。孙法官并不退缩,第二次经过精心准备,约同当地基层群众组织干部一起前往置换地现场,共同说服万某同意丈量田亩,案件基本事实得以查清。
此后,孙翠燕在当地及法庭对该案先后进行了三次集中调解,均因双方差距过大未能达成协议。在此过程中,孙法官毫不气馁,到附近办案,有机会就找到当事人分别谈心。经过老汉张英明做工的地方便下车与他聊聊近况。孙法官先后与三方当事人谈话达到三十多次,并与当地司法组织集中会诊七八次。
今年9月初,经过了五个月的释法析理工作,前后至少四次完整的调解方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孙法官对该案起草了判决书,但她仍不言放弃,第四次组织双方集中调解,并邀请相关基层群众组织人员参加,三方当事人终于被孙法官的真诚打动,愿意着眼实际情况作出让步并达成协议:张某将自己被征用土地中的0.7亩置换给张英明,由其享有每年700元的补偿款;另将前几年所欠粮、油一次性折算为1500元补偿给张英明。
调解尽量不留尾巴是孙法官的一贯作风。为避免调解协议在履行中另生事端,孙翠燕与征地补偿相关部门协调,将案情通报相关部门并获得理解,同意该笔土地补偿款不经张某,每年直接打至张英明卡上,避免产生新的矛盾。
日前,张英明卡上已经收到了第一笔补偿款,七年的积怨一朝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