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凌晨冒雨执结民工讨薪案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10-09-25 浏览次数:405
2009年3月,申请执行人张海军、李刚等16名农民工跟随被执行人王志远在大丰搞建筑,工程结束后尚欠16名农民工工资款12.8万元,有王志远出具的工资欠条为证。2010年2月,大丰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王志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海军等16名农民工工资款12.8万元。在法律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王志远迟迟不予履行其法律义务,后王志远出外打工,下落不明。
2009年3月,申请执行人张海军、李刚等16名农民工跟随被执行人王志远在大丰搞建筑,工程结束后尚欠16名农民工工资款12.8万元,有王志远出具的工资欠条为证。2010年2月,大丰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王志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海军等16名农民工工资款12.8万元。在法律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王志远迟迟不予履行其法律义务,后王志远出外打工,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