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起,无锡滨湖法院推行民事案件判后回访制度,随机抽取了45件已判决的民事案件,满意率达95.6%,对审判人员公正执法、规范司法礼仪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促进作用。

 

回访重点明确到位。每月随机抽取已结案件,无论胜诉还是败诉,对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回访,填写《回访意见表》。对以下四类案件必须回访:群体性、社会影响较大的热点敏感案件;矛盾突出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在审理中就信访、上访的案件;人身损害类案件。同时要求回访法官必须到被告人居住地了解当事人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掌握义务履行情况,对未主动履行义务的在履行期届满前进行提示、催促,对判决不准离婚、继承析产等婚姻家庭类案件注重当事人的情感修复。

 

回访方式多样到位。在对被选到的个案回访中,视案件性质和影响范围,由案件承办人、书记员、庭长或分管院领导进行直接回访或间接回访。在回访方式上,注意多样化,采取电话、书面调查、上门询问、到社区或村委会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多渠道了解当事人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对重大、敏感的集团性案件,由院领导负责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回访。

 

回访项目全面到位。对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审判程序、实体裁判、审判用语、调解工作、法律文书、司法廉洁六个方面进行全面回访,广泛征求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裁判有疑问、有对抗情绪的当事人,积极做好释法明理和判后答疑工作,预防上诉、信访或投诉,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

 

回访结果分析到位。在已回访的案件中,有3件案件当事人对实体裁判等15项回访项目反馈“较满意”,有1件案件当事人对审判程序等5个项目反馈“一般”,上述4个被回访人均为案件败诉方,且案件类型为劳动争议、房屋租赁、道路交通损害排场、继承。有8件案件的败诉方当事人对回访项目反馈为“满意”。由此可得出今后民事审判的工作重点:一要抓好案件质量,尤其抓好法律文书说理,准确地确定争议焦点和案件事实,正确而详尽地进行法律论证;二要加强判前正确释明、判后合理释疑工作,要以春风化雨式的思想工作让当事人信服并接受,从而有效地遏制上诉率;三要加强涉及弱势群体案件的审理,坚持“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原则,做到可调不可激,有效化解引发不稳定事件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