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奖的诱惑
作者:马书英 发布时间:2010-09-21 浏览次数:388
今年57岁的周某本应是子孙绕膝,安享晚年,但却因犯诈骗罪,日前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周某,海州区板浦镇人,原是某中学保管员,每月有几百元收入。2008年,周某不经意间买了几注彩票,竟然中了两万元,从此迷上排列3D彩票,梦想着有一天能够中个大奖。在几个彩票点老板眼里,周某是个小款。从2009年开始,周某几乎每天都在他们的彩票点买彩票,期期都买,而且每次都是几百元,在这几个彩票点所买彩票累计已超过几万元。周某自从上次中两万元后,买彩票偶尔也能小中一把,但为买彩票将每月的收入全部投入之外,还将多年的积蓄也倾囊而出,已到了入不敷出的境地。没钱怎么办,周某突然想起一件事情。
周某在该中学已工作四、五年,周围人都知道周某妻弟田某是该县教育局局长,经常有人向周某询问能否通过田某帮忙调工作、转学、教师转正等。周某便打起其妻弟田某的主意。向葛某声称能帮助其女教师转正,以送钱给田学金、请客吃饭为名,先后骗取葛某现金共计34000元。以能帮助王某家亲戚转学、调动工作需要送钱、请客吃饭等为名,先后骗取王某现金共计25000元。以能帮助袁某丈夫时某调动工作需要用钱,请客为名,先后骗取袁某现金共计27000元。周某先后骗取86000元均被用于购买彩票。周某从来没有找过田某谈教师调动工作、学生转学等事情,也未给田某任何钱财。
骗来的钱也没有使周某中大奖,王某等人多次催促其找田某帮忙办事。周某一拖再拖。王某实在等不下去了,于今年1月到公安机关报案。同日,周某看事情实在瞒不下去了,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诈骗他人钱财的事实。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