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凡事不必太计较,退一步海阔天空。可家住宜兴市丁蜀镇的王阿公都八旬高龄了,还没有悟透这简单的人生道理,还要为自己一时冲动付出代价,继而与人对簿公堂。

 

纠纷因晾晒衣服而起。现年29岁的陈丹(化名)租住在王阿公的楼上,大家是邻居平日里见面都客客气气的,不曾想因一点小事起了争执、伤了和气。原来,在201052,陈丹将洗好的衣服挂到阳台外晾干,因衣服未经洗衣机脱水,滴下来的水正好落至楼下王阿公家晾晒的被子上。楼下婆婆发现后就在自家阳台上骂了几句,陈丹听到后就回应:“你骂人不要骂我父母”,于是双方拉开口角之战。当时,王阿公在屋里看电视,听到双方争吵就直接跑到三楼,抓住陈丹的手腕要拉她到二楼去看滴湿的被子,陈丹不肯下楼,拉扯过程腰部撞到防盗门的把手上,情急之下的陈丹对王阿公说:“我有身孕”,王阿公被随即跟上楼的妻子和女儿拉开。解释了几句后两家人并没有继续纠缠下去。53日上午,陈丹发现身体有少量出血,但是并没有太多在意。58,再次出血并伴有肚子疼痛,因适逢周末而未立即上医院,一直到510日早上去医院检查时,被诊断为早孕流产,立即施行了流产清宫手术。失去孩子的陈丹精神大受打击,认为这次流产事出有因,是前几日被王阿公拉扯而致,陈丹遂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后而未作处理。为此,陈丹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619.8元,并承担精神损失2万元。

 

在法庭上,被告王阿公认为,他年事已高,已经八十一岁,且身体也不好,只是双方在争执过程中抓住陈丹的手腕,当陈丹表明自己怀孕时他立即松开了手,前后抓住陈丹的时间也只有二、三分钟,根本没有强行拉扯。医院的病历中记载陈丹是隔夜自己撞到墙上导致流产的,如果当时拉扯至流产不应该间隔8天,而且陈丹也没有证据证明第二天就有出血等流产早期现象。针对王阿公的辩驳,陈丹认为,自己是初次怀孕,根本没有经验,在53日上午有出血症状后因下午就停止了根本没有想到会流产,所以也未上医院进行保胎。52王阿公用力抓住她的手臂摇晃,她因此撞到门上并且告诉有怀孕一事,当时王阿公仍不肯松手,他女儿怕出事才强行拉开王阿公的手。511报警时所拍摄的照片仍清晰可见她手臂上青紫的伤痕。

 

此案最终经法庭调解有了双方都满意的说法。承办法官对王阿公耐心劝导:陈丹的流产虽然不是在双方争执时发生,且时间上已间隔8天,但从陈丹对医生的客观陈述看,并不能排除流产与当时争执中拉扯不存在因果关系。陈丹因此次流产的确在身心上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在法官有理有据的解释下,双方终于互体互谅,达成一致意见,由王阿公支付陈丹医疗费619.8元,补偿损失2000元。王阿公当庭支付了全部款项。事后王阿公深有感触:还是要做好邻居。有事好商量,有话好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