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法院内部督察强化创先争优效果
作者:杨奇 裴葭嘏 发布时间:2010-09-21 浏览次数:271
目前,正值全国上下如火如荼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之际,盐都法院创新思路,根据自身特点找突破口、率先提出通过内部督察机制贯彻落实创先争优活动,营造出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
为防止可能出现的“走过场”情况,该院在创先争优活动开设之初,即分别在各审执业务部门抽调一名法官,会同监察室人员,组成共12人的督察队,并由纪检组长任督察队队长,及时将各部门创先争优的落实情况向院党组请示汇报。
该院督察队在衡量各部门创先争优效果时,严格依照结合实际,服务审判的要求,制定专门的考核标准。在标准中,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党风廉政、工作作风、审判执行工作效率等方面相联系,确保各部门都能对照考核标准,用审判工作的实效来检验党建工作的效果。
该院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突击暗访相结合,工作检查与休闲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平均每个月对全院各部门展开2-3次的明察暗访,并及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在《明察暗访情况通报》中,详细列举各部门在争先创优活动中的不足,如果有部门连续两期或者满三期都出现问题,则由各部门负责人将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的整改报告向院党组汇报。据了解,该院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实现了质效的稳步提升,上半年收、结案件数同比上升7.49%、9.2%,调解率增加了8.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