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无袍法官”为法院审案提速
作者:姜怀友 发布时间:2010-09-21 浏览次数:260
在涟水,人民陪审员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无袍法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涟水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今年1—8月,该院受理各类案件5661件,结案4803件,结案率高达84.8%,同比上升了6.4百分点。审判效率如此之高,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无袍法官”们的辛勤工作。
同审同权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该院在平衡职业与阶层的同时,着重选任文化素质较高、社会阅历丰富的人担任人民陪审员。现有28名人民陪审员,他们个个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人民陪审员享有充分的审判权,与合议庭其他法官同审同权,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率达81.2%,同审同权极大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有效地缓减了案多人少矛盾。
规范管理激发人民陪审员工作热情。该院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人民陪审员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提高审案技巧。28名人民陪审员一人一档,建立了个人业绩档案,纳入档案管理、培训管理和考评管理,同法官一样,接受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现以考促勤、以评促效的功能,充分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开庭审理、诉前调解和执行工作的热情。
保障经费增强人民陪审员工作责任。人民陪审员是法院的一支特殊审判力量。该院每季度召开一次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向人民陪审员通报法院审判运行态势情况,与人民陪审员沟通思想,征求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该院制定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实行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使得更多的人民陪审员有机会参加庭审,实现陪审制度的广泛性。该院还建立健全了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机制,补助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开庭审理、诉前调解和执行工作而支出的交通就餐费用,对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审理或执行的案件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