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之魅
作者:陈美芳 发布时间:2010-09-20 浏览次数:1062
余暇时翻几页闲书,已成多年习惯。支一躺椅,泡杯清茶,午后的阳光透过纱窗,生出几分慵懒,眼睛在字里行间漫步,困了,将书随手一搁,打个小盹,醒来,再接再厉,不觉间,日已西斜,窃以为唯此才能当得“闲适”二字。
也许受父亲的影响,我自小对书有着不一般的喜好。那时难得上街,最喜欢去的是书店,买不起,看看柜台里摆放的书本封面也能得到小小的满足,想着长大定做个书店售货员,那就能尽情的看书了。五年级时挖了猪草卖到2毛钱,赶紧去书店买了本灰姑娘与水晶鞋的连环画,爱不释手,当然也不忘在同学间炫耀一番,至于书中的爱情是不明就里的,只为故事情节和画面吸引。进入初一,农村的学校,加上当时的政治气候,除了教科书和毛泽东选集,课外书几乎没有,作文自然是“阳光普照开始,表表决心结尾”,有次难得看了一篇文章,学了个词组,在作文中运用了一下,博得语
八十年代中期,百花齐放,又西风渐进,也许是学法律的缘故,同学们思维活跃,为了不落伍、不露怯,开始看莎翁、弗洛伊德等,囫囵吞枣,半知不解的,在他人讲到存在主义、心理解析、第三次浪潮时不至一片茫然。都说女为悦己者容,其实女为悦己者读更是贴切,知男友好字画,尤其金石,对此从未涉猎的我,也从他的书橱里找出几本,死记硬背,希冀通过它增加点共同的语言。
摈弃了目的的读书,还是近几年的事。纯粹兴之所至,五花八门,小说还是最爱,无论长、中、短,当然也有选择,好大家之作,说明我尚未能免俗,好的文章看上二三遍不嫌多,但也有沽名钓誉之作,为之摇头;也好杂文、随笔,看后总为作者的信手拈来叫绝,同时不免生出些自卑来;也会购些赏石之类的书,啧啧称赞中愉悦自己,放松心情;宗教、修身书籍也喜随手翻翻,增加点知识,也增加些修养……
检点自己,其实在读书上是有许多的陋习的,如贪多,恨不得将所有喜好的书都为己有;杂乱,茶几上、凳子上、枕头边,堆得到处都是,甚至厕所里,真正是亵渎了书籍;半解,这是贪多之果,有的字、词看过若干遍,知其意不知其读音,字典就在手边,只是懒得去查,每每与人谈及该字,总不敢言,畏露丑也;顽固,只将纸质的才认作书,对电子之类的,予以排斥,虽说有受视力不佳影响之因素,但总有些跟不上时代的意味……
想来,读书之人,可能都有些自己的癖好吧,哪怕是怪癖。击节也好,嗤鼻也罢,或会心一笑,或黯然泪流,这就是书的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