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特办涉军案件 筑通鱼水桥梁
作者:浦峥 卢凤 发布时间:2010-09-20 浏览次数:1243
近日,江苏省江阴法院被省高院、省军区政治部表彰为“全省法院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这是对江阴法院近年来倾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充分肯定。
有着“锁航要塞”之称的江阴是一座具有光荣拥军传统的城市,辖区内有解放军驻澄部队、武警消防部队,在广大官兵为江阴社会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军队建设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也日益增多。在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江阴法院坚持“为国防建设做贡献,为军人军属献爱心”的指导思想,实行“三优先、两充分、一到位”的工作模式审理和执行涉军案件,切实维护了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三优先”:特别当事人的特别通道
江阴法院成立了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庭、法庭庭长为成员的涉军案件审理领导小组,指导重大涉军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同时,该院立案大厅设有“军人军属立案窗口”,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涉军案件,予以“优先立案”,并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依法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专门成立“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合议庭”,指定3名业务精、作风正的审判员和1名书记员,实现涉军案件的“优先审理”;在执行局和法警大队设立涉军案件执行组,对各类涉军案件“优先执行”,对侵害军人军属权益的行为果断给予制裁,切实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实现。
据悉,江阴法院“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审理案件平均天数仅26天,且90%以上的案件通过采取保全措施,都能确保权利人权利实现,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两充分”:特殊审判员的特殊调解
“多谢法官对我们不厌其烦地讲法律、讲道理,不仅让我们双方能够和解,工程也能够按期完成”
“我们受理案件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尤其是退役军人陪审员的特殊调解,对双方最后的握手言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案件承办人计珉介绍到。
涉军案件虽然不多,但审理好此类案件意义重大。为此,江阴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建立了“人民法院、地方政府、驻地部队”协调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摆事实,讲法律,积极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
此外,江阴法院从军队退出现役人员或军属中选任审理涉军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他们“部队沟通协调联络员”的特殊优势,做好涉军案件的审理、调解、判后答疑和军人军属的法制宣传等工作,从根本上消除涉军诉讼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增进团结,维护稳定。
三年来,该院共受理涉军案件10余件,案件调撤率、当庭自动履行率逐年提高,2009年分别达到70%、45%。
“一到位”:特定形势下的特定服务
“法院院长亲自带队进我们部队走访,既针对部队官兵的司法需求答疑解惑,又让我们能与法院时时保持交流畅通,我们部队官兵都非常欢迎。”说起江阴法院“送法进军营”、“拥军拥属活动周”等活动,驻澄部队首长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江阴法院把“送法进军营”这样的法律服务方式,作为当前形势下涉军矛盾纠纷解决最重要的形式,通过深入部队走访调研,了解涉法官兵及家庭情况,及时掌握和解决部队、军人军属的涉法问题;倾听部队官兵对法律的需求,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为广大官兵提供具体的法律咨询和案例指导,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确保安心服役。
近三年来,江阴法院先后到部队军营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8次,培训法律骨干100余人,发放《诉讼指南》等宣传资料800余册。
“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着眼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部队安全稳定,为促进部队全面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是法院努力的方向”江阴法院院长郑元谈到今后工作目标时认为,“下一步,我院将考虑现役军人陪审员制度的建立,力求扩大涉军维权工作的效果,建立健全涉军司法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