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丰县法院牢固树立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按照“主动、经常、深入”的要求,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切实抓好“千名代表旁听百案庭审”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

 

认真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人大代表旁听百案庭审”活动,该院专门制定《邀请人大代表旁听百案庭审方案》的规定,为确保方案的实施,法院人大联络办公室拟定年度活动计划,并要求各业务部门选择一些社会影响大、疑难复杂及代表关注的案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做到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百分之百”。

 

提前做好准备。听审活动前,认真作好邀请工作,在案件开庭7日前,及时与人大取得联系,向人大报送案件庭审排期表等简要内容,并通过邀请函将案情向代表作简要书面介绍;统一制作庭审总体评价意见表,在庭审前发放到代表手中,庭后由专人负责收集人大代表填写的意见表。

 

强化服务意识。在审判庭旁听区设置人大代表旁听席,在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时,指派人大代表联络室人员负责接待,引导人大代表就座,解答人大代表提出的法律问题;同时增加值庭法警人数,确保庭审秩序和安全。

 

虚心听取意见。在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后,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对庭审中的程序落实、法官表现、庭审作风以及法言法语的使用等发表自己的看法,虚心听取人大代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庭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