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中法院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结合,巧用执行措施,连续执结两起影响地方重大工程开发的迁让案件,既保证了工程的按期建设,又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较高评价。

 

“胥江新城”商业广场是木渎镇政府为配套苏州市宝带西路沿线开发而建造的重大工程。原华新金猫水泥(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公司”)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因涉建设项目被依法征收回购。因承租户唐某及苏州市某洗涤公司(以下简称“洗涤公司”)合同到期后拒不归还房屋,华新公司分别起诉要求返还租赁房屋并支付房屋使用费。唐某及洗涤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吴中法院于201110月分别作出判决,支持华新公司的诉请。判决生效后,唐某、洗涤公司拒不履行,华新公司遂于今年7月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吴中法院执行局受理后指派经验丰富的同志办理该两案,对案情进行认真分析后,认为唐某、徐某不愿搬迁的主要原因在于其过高的补偿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为达到目的,唐某、徐某分别安排其70多岁身体有病的亲属住进租赁房屋内,并扬言上访、同归于尽,还多次到项目负责人单位及家中进行恐吓及威胁。据此,承办法官一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既要依法执行,确保“胥江新城”建设不受影响,又要处理好当事人的诉求,防止因工作不细、不实而产生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及时向木渎镇党委、政府进行通报,争取获得地方的支持。

 

今年816日,承办法官依法将唐某强制传唤到庭,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及耐心的说服教育下,唐某终于认识到自身的错误, 自觉将房屋交还给华新公司。该案执结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积极做洗涤公司工作,但徐某仍坚持其补偿要求,表现出坚决不搬、对抗到底的架势。合议庭讨论并经院长批准后,针对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的行为,当即宣布对其司法拘留15日。在送拘途中,徐某表示愿意悔改,主动打电话给其亲属让两位老人搬出,并恳求法院暂缓执行司法拘留措施。考虑到司法拘留仅是执行手段和徐某对错误的认识态度,承办法官对徐某实施训诫并依法解除了司法强制措施。至此,两起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老大难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