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锡崇安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狠抓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着力提高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健全人民陪审员激励机制,取得显著成效。今年4月该院被省法院评为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

 

完善选拔机制。崇安法院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中,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通过采取发出推荐函和公告、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进行资格初审、进行面试、综合考核和政审、召开院党组会确定人选、报市中级法院审核、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命的方式,最终确定选任了24名人民陪审员,他们具有文化素质较高、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类别多、人员分布广等特点。随后,该院采取脱产培训、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组织旁听案件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使陪审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适用法律能力明显提升,基本达到庭前熟练阅卷、庭审程序精通、评议案件观点明确的业务要求。

 

规范管理机制。该院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完善陪审员业绩档案,对参与庭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评。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责规范,先后建立了走访联系、定向预约等制度,发挥具有专业背景的陪审员业务特长,协助法官解决审判中的专业疑难问题。在人民陪审员使用中,坚持一案一选制和随机抽选与定向预约的工作原则,对于专业性强或特殊的案件采取定向预约方式。

 

健全激励机制。该院从人文关怀入手,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定期走访陪审员所属单位,及时将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情况向其单位领导反馈,争取其所在单位的支持。保证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期间,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完善奖惩考评机制,指导工作小组对人民陪审员平时参加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抽查,采取旁听、检查庭前准备工作情况,利用听庭、听议的机会考察人民陪审员工作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