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恋歌未完谱 “闪婚”后老翁老妪公堂欲把婚离
作者:樊静 许登月 发布时间:2010-09-20 浏览次数:384
彼此只身孤独几十载,相识二十天浪漫奏起黄昏恋歌。相伴两年光景,感情危机愈演愈烈。二十天后的闪婚,两年后的离婚,老翁老妪终究闹上公堂。
没有老伴相陪,儿女工作又忙,胡某和黄某被孩子们送到句容某老年公寓生活。2008年3月初,78岁的胡某与71岁的黄某在老年公寓相识,胡某的老实憨厚、黄某的开朗风趣互相吸引了对方,除了平时和寓所的朋友们娱乐,多半时间两位老人喜欢静静地坐在一起回忆年轻时候的场景,这为一场浪漫却又短暂的黄昏恋埋下了伏笔。同年3月20日,在说服子女后,两位老人终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结婚后,由于住在老年公寓有专人照顾,二老生活也没出现过什么矛盾。2009年,两人搬离老年公寓回到胡某家中一起生活,干练的黄某操持其家中的大小事情,麻辣利索的性格有时会引起胡某的不满,两人矛盾逐渐开始显现。2010年7月,胡大爷中风住院,为请保姆两人发生激烈争吵。住院期间,两人多为家庭琐事拌嘴,没想在自己生病卧床期间老伴不收敛脾气仍然还是咄咄逼人蛮不讲理,一气之下,胡某于2010年8月2日向句容法院起诉,要求与黄某离婚。
庭审中,胡某抱怨着对黄某的不满,尽管老伴蛮横不讲理,但是自己还是心甘情愿把家中的经济大权交由老伴支配。7月份中风住院,老伴不仅不关心,有时甚至还冷言相对,让胡某彻底心寒,与其这样在委屈中度过晚年,不如独自一人清净生活,如果离婚,他愿意给予黄某的一定经济帮助。黄某辩称自己的确是脾气暴躁了一点,但是对胡某的照顾还是无微不至,尤其是胡某中风期间,更是对他的起居生活照顾的精精细细,她承认有时候心情烦躁会埋怨几句,但并没有恶意,更没想到会因此引起胡某离婚的想法,如果胡某坚持要离婚,她要求胡某一次性给予经济帮助5—6万元。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胡某、黄某虽属再婚,但双方出于自愿登记结婚,虽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双方应当珍惜来之不易的二次婚姻,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据此,法院依法判决不准予二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