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更趋人文化
作者: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9-19 浏览次数:235
“我是一个罪人,今年已七十多岁了,服刑期满后本来无家可归,但法院和监狱能够协调让我进乡敬老院生活,我真是做梦都不敢想啊。”
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矛盾纠纷化解为指针,宿迁中院不断延伸减刑假释案件审判监督职能,创新审理机制,使服刑人员充分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人文化关怀。该院每年定期到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并根据其不同情况进行面对面教育。对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服刑人员,审理案件由原来的每年四批次改为六批次,选择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到监狱集中听证审理,进一步提高了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改造积极性,促进了监狱管理水平的提升。
对于年老、多病或家庭发生特殊变故的服刑人员,监狱方面可破除常规,随时将材料报到中院,法官及时按相关程序办理减刑假释手续。年初至今,已有四位年过七旬、身体多病的服刑人员被提前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