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案一执一书”提高执结率
作者: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9-19 浏览次数:254
今年以来,江苏省宿迁中院通过进一步强化干警执行责任,规范执行行为,使执行效率显著提高。1-8月,该院已执结积案91件,实际执结率达81.25%,到位资金7664万元,执结到位率80.3%;涉及程序终结案件仅14件,仅占上年同期的1/5。
该院在加强对执行干警业绩考核的基础上,对执行案件实行“一案一执一书”人员配备方式,确保干警有充足的精力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并鼓励干警积极创新执行方法,提高执行效果。8月中旬,该院执行员陈志意、书记员汤振林赴北京执行一笔货款,二人冒着酷暑,三天内在城区徒步走了近百公里,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28个银行账户,被执行人得知后,慑于法律威严,很快配合法院订立了余款归还计划;宿迁市建设集团申请执行昆山某公司,因该笔款大部分是工人工资,昆山市某公司拖欠宿迁建设集团工程款已三年之久,造成数百名建筑工人上访。执行人员仲伟杨等人一个月内先后三次南下昆山,在做足被执行人说法工作的前提下,恳请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从中协调,并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终于先期执结到人民币580万元。9月7日上午,仲伟杨在第一时间将该款项打入权利人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