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打交警 被判罚金八千元
作者:徐辉 发布时间:2010-09-17 浏览次数:445
因没有办理相关机动车证件手续,在交警例行检查过程中,拒不配合检查,并将执勤民警打倒在地,被告人朱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因没有办理相关机动车证件手续,在交警例行检查过程中,拒不配合检查,并将执勤民警打倒在地,被告人朱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