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找不到了,却怀疑工友偷去了,市某建筑公司工人张晓华头脑一热将工友打成了重伤,自己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附带民事赔偿23330.37元。
5月14日,在扬州市维扬区梅岭工艺坊工地,建筑工人张晓华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丢了,细细一想,好象工友卢汉曾经过自己放物品的地方,便断定是卢汉拿了自己的手机。但没想到在询问的过程中,卢汉却一口否决,坚决说自己没拿。在遭到卢汉否认后,张晓华越想越气愤,明明是他拿了自己的手机却不承认,遂将卢汉推倒在地,并用工作过程中使用的铁锤击打卢汉的腹部,导致卢汉肠破裂。经扬州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卢汉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住院期间,卢汉花费医疗费13340.17元、误工费等合计人民币23330.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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