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推进法”促调效果好
作者: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9-17 浏览次数:282
今年以来,维扬法院推行“三步推进法”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率,取得明显成效。1—8月,调撤率超70%,915件调撤案件超九成自觉履行,无一信访、投诉。
庭前“询”。要求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首先在庭前充分阅卷,然后通过电话联络、上门送达等便民形式,及时了解案情,与当事人进行庭前沟通。通过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促使其彻底吐露内心真实想法,缓和当事人情绪,让当事人在心理上建立起对法院的充分信任,为其后审判过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庭中“调”。规定在庭审中,主审法官必须针对纠纷的起因、特点,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准确找出矛盾的根源。通过双方的陈述质证,深入把握“争”点,确保有的放矢进行调解。对经庭审当庭不能达成调解合意的纠纷,则要求邀请生活阅历资深、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社区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尽可能化解矛盾。
结后“访”。推行案件调解后履行情况跟踪制度。倡导法官利用晚上或者周末加班时间,前往当事人家中回访,关心履行的具体细节,为双方答疑解惑,提出中肯的建议,缓和矛盾。必要时,通知当地基层组织,关注案件后续状况,及时通过联络员反馈给法院,力促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确保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