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浦法院严把入门关优化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作者:连云港市清浦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9-17 浏览次数:292
连云港新浦法院积极创新探索人民陪审员的相关新制度、新举措,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健全机制,以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选任,使法院能够更好的了解社会的需求,使社会能够更好的理解法院的工作,有效推进了人民陪审员在法院与社会之间的桥梁作用。
加强宣传,营造积极氛围。新浦法院注重以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介为载体积极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增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具有的重要意义,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人民陪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公众参与人民陪审工作的积极性。
严格选任,慎重确定人选。新浦法院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中,严格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这一标准,在确保人民陪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符合审判工作实际需要的同时,着重于对人民陪审员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品行操守、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察,会同司法局、镇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逐个审核,优先选任政治过硬、文化素质较高且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公民,力求让更多高素质人才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
广泛吸收,扩大选任范围。为使人民陪审员队伍更具代表性,在选任工作中,新浦法院注重人民陪审员来源和分布的合理性,广泛吸收社会各阶层人员,所聘请的34位人民陪审员分别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年龄,其中退休教师7人,党政机关干部25人,医务人员2名;拥有本科学历的18人,中共党员30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人。
择优精简,优化陪审队伍。新浦法院原有的人民陪审员大多来自各党政机关,在工作实践中发现,他们当中有因政务繁忙无暇顾及人民陪审工作,有因年龄所限无力担任人民陪审工作,还有因对法院工作及陪审工作的不了解而难以胜任人民陪审工作,不利于陪审工作的顺利开展。面对此种情况,新浦法院依工作所需,实行动态调整,对不适格者及时进行淘汰,在原有34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进行择优精简,筛选出22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保质重质,求精不求多,力保人民陪审员的整体素质符合审判工作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