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月的一天,东台市某住宅小区的绿化带里惊现一名死亡的新生男婴。经鉴定,该男婴系足月、活产儿,系机械性窒息合并高坠死亡。究竟是谁对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下此毒手?周围群众议论纷纷。案件最终告破,算是还了孩子一个公道。近日,东台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判决,陈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可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凶手陈某竟是孩子的亲生母亲!

 

21岁的陈某是贵州人,在东台打工时与王某(化名)相识。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并同居。20101月,王某发现自己怀孕了。不过,这个发现没给她带来欣喜,相反的是,她感到了深深的惶恐与不安。只有陈某知道,这个孩子不是王某的。

 

对于陈某渐渐隆起的肚子,王某不是没有过怀疑。他也曾经问过陈某,陈某推说是自己长胖了。其实,那时陈某的回答也不算撒谎。因为和王某在一起之前,陈某也不敢确定自己是否怀孕,而无知的她甚至都没想过要去做检查。

 

发现自己怀孕后,陈某想过对王某和盘托出,并去把孩子打掉。可是,她无法想象,事情挑明之后王某会有怎样的反应。左思右想后,陈某最终打消了念头,选择了沉默。她爱王某,不想与王某分开,她不敢也不愿去冒这个险。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陈某腹中的胎儿也渐渐发育成熟了。423日晚,陈某觉得腹痛难忍。一开始十几分钟疼一次,后来越疼越厉害。陈某不敢声张,一个人悄悄去了卫生间。

 

24日凌晨,孩子终于出生了。顾不上害怕,陈某一个人用手把孩子还连在胎盘上的脐带拉断。面对着刚刚降临人世的孩子,陈某没有一丝初为人母的喜悦。都说虎毒不食子,可此时的陈某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决不能让王某知道。她毫不犹豫地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了那个无辜的小生命,用手卡、捂住孩子的口鼻处。大约5分钟后,见孩子没有动静,陈某找来塑料袋,把孩子和胎盘一起装好扔下了楼。

 

24日早晨,听说楼下绿化带里有个死婴,王某起了疑心,便问陈某孩子是不是她的。陈某矢口否认,王某不信,又追问她怎么肚子小了。见瞒不过去,陈某只好承认。随后,在王某的陪同下,陈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权利,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陈某犯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陈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对其减轻处罚。考虑到陈某因涉世不深,杀害刚出生的亲生子女,且自愿认罪,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